一、农村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的材料根据分户的理由而决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二、农村户口分户条件
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所谓独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独立房屋(房产),独立生活”即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因婚姻状况已变化、独立居住、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原因,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办。法律快车提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三、如何办理户口分户
办理户口分户程序: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